南京市建委:關于發布《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審查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發布《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審查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區(園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指導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審查工作,解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中的疑難問題,確保消防設計質量,我委會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組織編寫了《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審查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廣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見,經從事規范編制、消防設計、消防救援管理的專家評審通過,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同時,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勵既有建筑改造實施主體在項目決策實施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結合《指南》開展消防技術可行性研究。改造實施主體應收集建筑規劃核準圖、建筑設計文件及歷次裝修改造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抽中檢查)文書,對既有建筑本身及其周邊環境現狀開展全面的消防安全調查和研究,為消防改造提供基礎數據。受委托設計單位應出具《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供改造實施主體決策參考。經可行性研究不具備改造條件的,不宜開展后續實施工作。因違反法律法規、國家現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指南》等原因導致無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或備案檢查的,由改造實施主體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二、既有建筑改變使用功能應符合《關于印發<既有建筑改變使用功能規劃消防聯合審查辦法>的通知》(寧規規范字〔2018〕5號)的要求,該辦法未能覆蓋或有疑義的,應依法取得變更審批手續。既有建筑改變使用功能不符合規劃要求的,設計單位不得開展工程消防設計,消防審驗機構不予受理消防設計審查。
三、既有建筑改造應力求改善、提升,不得降低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既有建筑改造設計方案中涉及按照《指南》沿用原建筑消防技術標準時,設計單位應在設計文件中予以詳細說明,消防審驗機構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和《指南》開展消防設計審查工作。
四、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25號)要求,既有建筑室內裝修改造工程涉及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的,改造實施主體應當在申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同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進行建筑安全技術評定,需要對建筑進行安全鑒定的由改造實施主體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實施,鑒定結果作為設計單位進行建筑安全技術評定的依據,確保既有建筑結構安全受控。
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半年。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江蘇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鄴區創意路86號,郵政編碼:210019,電子郵箱:1361041054@qq.com),以便今后修訂和完善。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審查工作指南(試行)》PDF文件下載(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下載)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審查工作指南(試行)》.pdf(備用下載鏈接)
原文鏈接:http://sjw.nanjing.gov.cn/njscxjswyh/202009/t20200925_2417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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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機電安裝一級、消防設施一級資質公司-平安消防集團收集整理,平安消防集團榮獲2019年度建筑業“百強企業”消防企業僅有一個名額,由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消防設計、消防施工/驗收、消防維保、消防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分公司加盟聯系平安消防集團董總,加盟消防公司電話:18068826933 (董總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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